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個人資產有影響嗎,
注冊公司,在談到注冊資金時很多人會有一個疑問,如果公司破產清算,法人的個人資產會有影響嗎?會不會受到連累?想搞清楚這一點問題,首先要理清法人和注冊資本的概念。

1、法人: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,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一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,由這個定義可以知道,法人是一個組織,他 形式像人一樣的權利,但是并非個人。
2、法定代表人:以法律或者法律章程規定代表法人形式職權的負責人,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,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個,而且是唯一的一個,這個就是注冊公司的營業執照上填寫的法定代表人。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著法人行為,而具體后果由法人承擔。
3、注冊資本: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,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。我國法律、法規規定,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、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,合營各方的出資額、出資比例、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,并向登記機構登記。
明白了以上的三種概念之后,我們就會清晰的發現。當出現公司債務危機或者破產清算的時候,涉及到理賠的問題時,公司的全部資產都會用來清算債務。也包括公司的認繳資金,如果公司的總資產少于總債務,會宣布破產,但是公司的債權人不得要求股東以個人資產清償債務,也就是法人個人資產是安全的。
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的股東法人沒有違背法律規定,以及公司章程,則不需要個人資產抵充,如果法人及股東有虛假出資,認繳資金不到位的情況。那么法人有連帶責任,需要以個人資產補充到公司的全部資產里面,例如認繳資本是100萬。而破產清算公司出資金額只有80萬,那么20萬是有需要法人以個人資產補充的理由的。